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,公司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沒有实缴资金有连带责任吗?

您好,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,若发起人未实缴资金,其他发起人确实可能承担连带责任。依据《公司法》的相关规定,当发起人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缴足出资时,应当补缴,而其他发起人则需承担连带责任。若不及时处理,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资金运作和信誉,甚至引发法律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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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对于发起人未实缴资金的问题,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。若发起人只是暂时资金困难,可协商延期缴纳;若有恶意逃避出资的嫌疑,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补缴出资,同时其他发起人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。在严重情况下,如发起人拒不履行出资义务,公司可考虑解除其发起人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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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发起人未实缴资金的情况,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要求发起人补缴出资、向法院提起诉讼等。具体选择哪种方式,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、发起人之间的协议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综合判断。